问题 | 身份证遗失后如何办理手续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办理存在三种方式,包括本人申请、异地申请和家人代办,但办理时间较长,需2-3个月,且周转费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在60日内办理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目前,一般有3种方式:1、本人将户籍簿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然后取回收据,当时本人将收到收据,时间较长,时间较短的地方为1个月以上(如北京),可能为2~3个月2、异地收据的方式:只有一部分省份开通(湖北.湖南.广东.广东.四川.重庆.贵州.新疆.北京.上海.乌鲁木齐)3、家人向管辖区派出所提交资料和办理各种手续-家属收据,送回的时间也比较长,一般时间可能为2~3个月,这个周转费很多,很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身份证遗失后如何申请补办? 身份证遗失后,您需要尽快采取措施申请补办。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遗失声明、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等,并填写补办申请表。接下来,按照公安机关的指示,缴纳相应的费用并进行照相、指纹采集等步骤。办理期间,您需耐心等待,一般需要数个工作日。最后,您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身份证。请注意,补办身份证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办理顺利完成。 结语 办理居民身份证有三种方式: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等待时间较长;异地收据方式仅部分省份开通;家人代办,时间较长且周转费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人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补办身份证时,应前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流程,准备相关材料并遵守规定,以确保办理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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