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周末加班的,公司强制性加班不去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