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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三个月离婚了彩礼钱是否还退?
释义
    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不需归还彩礼,同居时间2年以上或生育子女的也不需归还。同居且用于共同生活的也不需归还,但需符合条件。男方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返还,否则不可。女方同意返还彩礼也不违法。(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指两年以上或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离婚后彩礼不需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例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男方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五)除此之外,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男方无权要求返还。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女方返还彩礼是允许的,法律也不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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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