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不需要拿到房屋使用权才能获得拆迁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并不需要拿到房屋使用权才能获得拆迁补偿。《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应当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居民年收入和其他合理费用等为补偿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屋的使用权证明还没有发放或者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则可以凭借房屋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申报,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拆迁补偿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居民年收入和其他合理费用等为补偿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五条:不动产的使用权证明应当记载行使权利的范围、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九条:不动产权的取得,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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