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外号侵犯了哪些权利? |
释义 | 起外号主要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个人的名誉权、姓名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给他人起外号,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的,导致当事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一、被人辱骂侵犯了什么权 被人辱骂了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主要是指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诽谤他人。对于实施了侵权行为的,造成对方名誉或财产损失的,对方可以依法要求相应的物质赔偿或精神损害赔偿。 公民、法人享有的维护自身获得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是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一种,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 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2、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3、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二、哪些行为会让人起绰号侵犯他人的权利 给他人起绰号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是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三、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名誉权是公民、法人都享有的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一旦名誉权被侵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1、在客观上行为人确实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并且这个行为是为第三人所知悉的。只有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行为并且向第三者公开,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影响。2、在主观上行为人需要有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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