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共同犯罪的犯罪状态认定如下: 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的是犯罪的预备。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集体既遂。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