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后会怎样 |
释义 | 首先,公司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一切事物。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其次,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需停止营业活动,但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 另外,由于股份公司的资合性,原则上清算中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转让。 一、公司注销程序有哪些 公司注销程序有: 1、解散决议; 2、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3、公示清算组信息; 4、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5、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清偿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6、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7、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会确认; 8、公司注销登记。 二、清算程序是不是会有法院介入 一般情况下,公司符合解散条件,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介入清算程序。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受理后,清算程序由法院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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