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你可以向 户籍所在地 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 居民身份证 和户口簿;经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户供养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居民身份有效证件;大病医疗诊断书及必要的病历资料,当年已支付医疗费用的有效收费凭证;已参加 农村合作医疗 的申请人,提供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报销凭证或补助凭证;已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 和大病互助的申请人,提供医保部门出具的补助凭证、单位 报销医疗费 的凭证和其它医疗补助证明。 法律客观: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