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的特点有哪些 |
释义 | 环境污染是各种污染因素本身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环境污染还受社会评价的影响而具有社会性。它的特点可归纳为: 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 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 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并不易消除。 一、水污染防治法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1、必须具有污染环境的行为。污染环境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认定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违法,不能仅以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为标准。凡是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都是污染环境的行为。因此,现行《环境保护法》没有规定的污染环境的行为和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的污染环境的行为,只要是造成了污染损害的,均应构成侵权行为。 2、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客观存在。环境污染损害具有复杂性和潜伏性,受害人往往不能及时发现,从致害到爆发要经历一个较长的阶段。另外,环境污染损害还具有持续性,环境污染损害并不因污染物的停止排放而立即消除。环境污染还具有广泛性,损害事实通常导致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的后果,或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后果。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凡能认定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或相当因果关系的,加害人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不得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不承担责任。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可以请求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噪音污染的特性是什么 噪声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 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声学特性 简单地说,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一切声学的特性和规律。但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它的强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是噪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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