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怎样起诉债权人 |
释义 | 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如下: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 一、债务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如下: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权人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二、债务人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请求权、事实和诉讼理由的; 4、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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