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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协议离婚多久可以办理?
释义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前需要有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无需经过冷静期的,只有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个月冷静期。根据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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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