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权利转让的相关规定
释义
    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是: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合同权利;2)转让人与受让人需达成协议;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必须具有让与性;4)按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手续。债权人转让的权利包括:1)通知债务人;2)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债务人可对让与人的抗辩;4)债务人可主张抵销。债务人转让的义务包括:1)需经债权人同意;2)新债务人可主张原债务人的抗辩;3)新债务人应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法律分析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1、须有有效存在的合同权利,且转让不改变该权利的内容。合同权利的有效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或者已消灭的合同权利转让的,即为标的不能,转让合同无效。
    2、转让人与受让人须就合同权利的转让达成协议。转让合同权利为处分行为,因此让与人首先应有转让合同权利的权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让或受让合同权利的,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让与性。合同权利须具有让与性方可被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是被禁止转让的。
    4、转让合同权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妥这些手续方能生效。
    二、债权人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1、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债务人转的让义务有哪些
    1、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结语
    合同权利的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合同权利的有效存在、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被转让的合同权利具有让与性,并且需要办理相关的批准、登记手续。债权人转让权利需要通知债务人,并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债务人转让义务需要经债权人同意,并且新债务人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从债务除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9: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