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证书什么时间发 |
释义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中第一部分第7条问答,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任务的标准的答复:2021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农村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逐级汇交至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一、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 (一)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二)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三)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五)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六)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七)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宅基地证怎么补办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一)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二)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三)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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