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失信记录何时可以解除? |
释义 | 法院失信记录在履行义务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否则一般两年后解除。被执行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至三年。然而,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分析 法院失信记录履行义务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否则一般两年后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拓展延伸 解除法院失信记录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解除法院失信记录的条件和程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根据相关法规,失信记录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一是履行了原本的债务或履行了相关义务;二是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达成了解决方案;三是经过一定期限的等待,如失信记录被执行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再次违反法律规定。解除程序一般包括提交解除申请、提供相关证据、经法院审查等环节。具体的解除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法院失信记录履行义务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否则一般两年后解除。解除条件包括履行债务或相关义务、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达成解决方案,或在一定期限内未再次违反法律规定。解除程序涉及提交申请、提供证据、经法院审查等环节。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而异,请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 第二十条 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收到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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