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羁押期间怎么抵刑期 |
释义 | 最新羁押期间抵刑期的计算如下: 1、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如果被判处拘役的,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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