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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女方有继承权吗
释义
    法律分析:再婚女方对其配偶的财产有继承权。法律赋予了夫妻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当男方去世时,女方作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就可以以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配偶的遗产,但是配偶在生前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一、父母去世了,遗产怎么分配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继承开始之前,应当从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话,应当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才直接开始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父母、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优先继承遗产的权利,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分得的份额一般相同,当然,如果各继承人都同意不平均分割的,也可以不同。
    二、小三生的孩子通常怎样继承财产
    小三生的孩子继承遗产的方式是: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父母一方健在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一方健在的,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子女在继承房产时首先分割出父母共同房产的一半作为健在父母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房产和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一起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健在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但是被继承人生前留下遗嘱、遗赠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四、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继承人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五、房产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总之,父母一方健在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父母一方去世,一方健在的,应当先将父母共同所有的财产即房产的一半分出为健在一方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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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