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与不满14周岁女孩发生性的负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法律规定与不满 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其是否自愿,均构成犯罪。鉴于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缺乏性自主意识,法律规定与不满 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其是否自愿,均构成犯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但是,此种情形存有例外。若行为实施人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仅是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并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后又出卖】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宽条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