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默认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出证明? |
释义 | 需要,必须要有书面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解除劳动关系书的作用: 1、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到社保局转移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手册;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入职新单位,也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一、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做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解决办法如下: 1、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2、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支付违约金; 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4、必须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是否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把用人单位的那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重新复印一份,并请求用人单位盖章即可。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申诉之后劳动仲裁机构会给出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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