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负责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释义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取决于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则以约定地点为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根据货币支付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不在约定地点,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购销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取决于书面协议或合同履行地的明确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且变更约定,则以变更后的约定为准。 法律分析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一、买卖合同纠纷去哪里起诉 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买卖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支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购销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呢? 1.若合同双方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主要取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如果合同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则以该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将负责审理案件。对于未实际履行的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以书面方式或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了约定,应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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