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仓储合同需具备主要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编号、仓储物的基本信息(品名、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