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人办理结婚证不需要带户口本,只需未婚证明及军人证或士兵证。军人需提供身份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未登记需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1、不需要。军人办理结婚证不需要带户口本的,只需要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军人证或士兵证。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拓展延伸 军人登记结婚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什么? 军人登记结婚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军事法规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军人登记结婚需要满足以下要求:首先,双方必须具备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其次,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不存在强迫、欺骗等情形;再次,双方不得有近亲婚姻关系或其他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至于程序,军人登记结婚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按照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进行登记手续。具体的法律要求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军人登记结婚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军事法规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军人登记结婚需要满足年龄、自愿和禁止结婚等要求。具体程序需提供相关材料并按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建议咨询当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