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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理合同用口头形式可以吗?
释义
    保理合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是不可以的。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应收账款的债权人要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请求保理人提供相应的服务的,必须订立书面的保理合同。
    一、怎么理解存单质押担保是怎样的
    存单质押担保是当事人以其大额存单作为贷款人担保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份;
    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
    4、其他可以依法质押的权利,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二、口头协议的押金可以退吗
    口头协议的押金不可以退。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依照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达形式。双方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的,但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双方仅作出口头协议,主张证明其已履行协议,可视为有效。
    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
    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二条
    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
    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六十三条
    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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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