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可以用奖金替代加班费吗 |
释义 | 把奖金当作加班费来发放,其实这是不合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金和加班工资虽然同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加班工资是法定的,只要劳动者有加班,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而奖金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奖金的发放与否。因此单位以发放奖金为由,不给职工发放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一、超过劳动法工作时间规定怎么办 超过劳动法中工作时间规定的处理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2、如果严重超时加班,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要求立案处理; 3、在灾害紧急处理和公共设施抢修期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2、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1、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总之,超过劳动法工作时间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实施的是八小时工作制,劳动者每日工作的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时超过八小时的,超过部分算加班时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资的一点五倍的加班工资,如果是在休息日,需要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两倍的加班工资。如果严重超时加班,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要求立案处理。 二、高温上班的工资怎么算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所以工资是可以照常发放的。如果上班的话,是需要有加班补贴的,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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