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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幼儿园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释义
    幼儿园教师的权利是:
    1、开展保护教育活动、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组织,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指导幼儿园的学习和发展,评估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权利;
    4、按时领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5、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6、参加进修或其他形式培训的权利。幼儿园教师的基础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认可。幼儿园教师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和人民的尊重。
    一、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日前,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二、教育政策法规内容
    介绍了党和国家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和法规的主要内容及中小学教育中涉及的其他法律知识,具体包括导论、教育法基本理论、学校的权利与义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附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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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2: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