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婚内的共同债务 |
释义 | 婚内的共同债务的界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但是配偶有证据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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