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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
释义
    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与限时法效力。我国刑事立法实践中,刑法的生效时间有两种情形,即公布之日起生效或公布后间隔一段时间生效。刑法失效时间有两种情形,即立法机关明文宣布终止或废止,或新法的施行使原有法律自然失效。
    法律分析
    刑法时间效力解决了何时至何时刑法适用的问题,包括生效时间、溯及力和限时法效力。从中国刑事立法实践来看,刑法的生效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一段时间才生效。刑法失效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立法机关明确宣布原有法律效力终止或废止,二是新法的施行使原有法律自然失效。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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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6:3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