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以向受害人居住地、致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需要提供病历、照片、报警证明等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