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
释义 | 1、价格风险安置房在进行转卖的时候有可能房子还没有进行交付,因此购房者买房后可能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况,因为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这样一来拆迁户就会觉得自己的利益收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或者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2、政策风险安置房是属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因此这种类型的房屋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3、人为因素很多安置房都是有房屋共有人的,如果购房者在购买安置房时没有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那么房屋的售卖方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来源就很明确了,权属也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一、安置房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安置房是可以进行抵押来贷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拆迁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特殊规定不能对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转让的期限已到期的,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没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说,如果遇到资金问题时,就可以用安置房抵押来申请贷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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