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取证的基本条件,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教育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素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获得这方面的证据更为重要; 2、父母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过去孩子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影响孩子监护权的重要方面; 3、儿童生活环境取证,处理离婚案件中儿童抚养问题的原则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靠近学校,或者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最有利,当然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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