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孕期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
释义 | 怀孕期男方一般不可以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 而且妇女在怀孕期间内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哪些情形不得提起离婚诉讼? 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纠纷案件诉权限制是什么 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 但这一限制包括两点例外: (一)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 (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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