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前者指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普通犯罪分子,后者指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法律分析 累犯的分类有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拓展延伸 累犯罪行的分类及影响因素 累犯罪行的分类主要包括个人背景、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等方面。个人背景因素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家庭环境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个人的价值观、道德观念和社会适应能力。犯罪动机涉及经济利益、权力欲望、复仇心理等,不同的动机导致不同类型的罪行。犯罪手段则取决于犯罪者的技能、资源和环境条件,例如暴力、欺诈、贪污等手段。影响累犯罪行的因素还包括社会支持系统、法律制度的严格程度、犯罪惩罚的效力等。综上所述,了解累犯罪行的分类及影响因素对于制定预防和打击犯罪的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累犯罪行的分类及其影响因素对于制定预防和打击犯罪的策略具有重要意义。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分别指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不同类型罪犯。个人背景、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等因素都会对累犯罪行产生影响。因此,我们需要重视社会支持系统、法律制度的严格程度以及犯罪惩罚的效力等方面的因素。只有深入了解累犯罪行的分类和影响因素,我们才能更好地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打击犯罪的策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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