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社保办理的区域也是有规定的各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合资企业、私营民营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应当在企业注册地也就是纳税地办理社保业务。若用人单位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注销的,应当在发生变动的三十日内,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变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工之日起一般是合同之日起或者形成实际的劳动关系日期。对于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保相关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对于灵活就业者,可以自愿申请参加社会保险,需去社保相关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我国目前是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个人社保账号的全国统一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