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与对方打架,造成对方轻伤,派出所说已经立案,对方若同意和解,请问能否撤案??如果对方同意和解,是可以撤案处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法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非法损害他人身体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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