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中的“病情稳定期”和“病情加重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需要依据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解释和理解。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应当遵守《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理,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本保险项下的“病情稳定期”是指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经过治疗或者其他原因进入相对稳定的阶段,持续时间应不少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限。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本保险项下的“病情加重期”是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病情稳定期”内,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病情加重导致再次进行原诊疗或者相当诊疗的时间段。 据此,肿瘤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了解“病情稳定期”和“病情加重期”的具体定义,以避免在理赔过程中产生争议。同时,保险公司也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