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体有病上班写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单位要职工写保证书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推卸责任。但是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发生人身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现阶段应当支付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30日内没有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病情稳定后,本人或者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想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到指定地点做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的结果为准,单位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3、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身体有病上班写承诺书有用么?身体有病写承诺书是没有用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