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工伤单位如何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在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的时候,首先需要先判定该退休人员是否属于退休返聘人员或者是仍然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该退休人员满足以上的两个条件,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该退休人员没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那么就不需要赔偿。 一、聘用退休人员也要交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区分为一般与特殊两类情形1、一般情形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人员再就业的,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再参加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8%的个人缴存部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也就是'工资总额'中企业缴纳部分还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职工工资.2、特殊情况是,对于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上海地区的司法实践是按劳动关系处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二、退休职工第二次住院报销政策 社会退休人员住院能否享受到二次报销待遇,首先是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次是办理大病救助或是大病医疗保险;三是第一次住院费用是否达到大病报销的起点,也就是第二次报销的起付标准。如果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那么社会退休人员住院也是能够享受第二次报销待遇的。 三、退休返聘工资如何征税 退休返聘工资应该按照劳动报酬的标准进行纳税,而不是按照工资标准进行纳税。其法理在于,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属于劳动者,只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取得的收入才能称作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退休人员被返聘不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不再是劳动关系,所以显然取得的收入是劳务报酬,按照劳务报酬进行纳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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