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
释义 | 律师费一般怎么收取的 律师费一般怎么收取的,按照中国法律,律师费是不应该由当事人说了算的,更多的需要司法机关来制定收费规则。由律师代收法律服务费有利于法律服务当事人代理案件的积极性,减少律师等待客户的时间,加快开庭审理速度,尽快取得证据,形成证据链。是当事人不愿意主动接受律师代收服务费用,是有合理根据的。律师每个案件一般按照月计算基本生活开支,律师要保证生活质量,对于是否向代收费用律师支付费用,则没有法律依据。当事人必须主动向律师支付。 如果律师还要扣押证据证明代收费用的话,有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律师也不应向代收费用的律师索要对方律师收取的代收费用。我们要根据当事人当事律师的身份给予代收费用律师的一定费用。律师单方解除合同的话应当支付律师费用,起诉,起诉状中务必要附与之前的约定,约定既然是约定,就应当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目前的就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种办法,和代收费用的律师书面约定的办法,协商解决,就是根据各自的出价,起诉或者解除合同或者对于赔偿损失。 律师在不知道案件你是否知道时,你也不知道。直接书面约定,代收费用,律师可以选择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开始代理,也可以选择继续代理案件。第二种办法,约定不知道案件是否知道的时候向代收费用的律师付费。如果对方违法解除,你也可以保全证据证明你存在漏洞(必须是实际证据,要提供法院认可的证据,如你证明该案庭审和立案审查不是一个人,而且该律师拒绝配合庭审),以拒绝赔偿为条件提起诉讼。如果还是无法解决问题,诉讼解决更好,诉讼更全面的发现问题的根源,与律师更好的合作。 一般律师费如何收取 一般律师费如何收取都是根据案件涉及金额来分定的,如刑事案件一般不会给律师普通顾问费,1万是比较普遍的,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会不同,但是通常都会是一些大案子每月的律师费会在10万到20万,可以参考律师收费标准。当然,律师很忙不可能花费大量时间给你全案排线的。当然,可以根据案情事实进行参考,免得被当事人吓得紧紧巴巴。比如,涉及欠款刑事案件可以问一下律师一年能赚多少钱,来判断律师可以把你这一年能赚多少钱说成一年赚10万。 如果一年赚10万还不够律师成本的话那这位律师就会根据案情事实进行参考后对律师费进行砍价,毕竟律师要养家糊口的。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人都是会在公平公正处向他人征收费用,所以律师通常都是会用这种类似的方式进行过渡的。看这个律师的经验和能力律师是不是很忙,如果你能跟着他呆一个小时,他能给你支3到6万,一般是合理的,毕竟普通律师面对案件都不好意思随便得罪人。 法院通常会按照案件来决定律师费,会产生方方面面的税。根据案情程度来定费用。以上是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我并不能下具体的结论。看类型,目前民商事法律资源匮乏,诉讼争议大,能有律师帮你起草起诉状、判决书、调解书就挺了不起了。刑事大多是团伙作案,这么多的人,一个律师顶多顶得住两三人,也就是个所谓的律师经理。但现在不知道了,听闻部分律师所接案子经常两百律师每天,案子多了还是要贵些。 。 一般的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一般的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字数收取律师费,要求律师在一小时内或者是半小时内把字数写完的,这样就可以每小时收取每千字80元左右。第二种就是按照律师当年当月的案源收取律师费,案源越少收取的律师费就越少,案源相对多一些的律师费是一万元一个年度的,一个律师每年光卖本地的案源就不少,何况是卖全国案源,所以会出现年度差异。所以哪家律师团队收取的律师费低,律师团队口碑就好,以后案源就多一些。这些分析完后,律师们都很清楚自己该如何调整自己的收费水平。综上所述,收取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一样,那些费用不该收,哪些该收,律师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不过有一点律师是一直努力改变的,那就是从案源的自然增长点着手。 每天接点小案子,一方面锻炼能力,一方面帮助业务人员更好的解决案子,解决得好了,就会有案源,有案子就有所谓“提成”。比如一个律师看到有很多案子有好几个当事人是报案人,于是律师告诉当事人,这些案子只要你不拿红本,不用放到律师事务所,这些红本都是不用给律师的提成的,因为案子基本都是你的,然后律师自己另外起个案子自己完成,赚取提成,增加案源。律师一边做案子一边通过收取所谓“提成”,所谓“提成”并不是做得好的律师真正的提成,那些案子做得好的律师通常都不怎么做“提成”,可能每年大概为提成交一两万的律师费就不错了。既然如此,律师要不要跟踪案子的进展也就清楚了。在目前的律师生存状态下,除了“价值增长点”外,律师的“案源”基本就是以接大案子为主。律师有大案要做,有了案子当然也就会比较忙,但如果专心做“案子”的律师其实很难接到案子,大量接不到案子,还要打假,打公安过来,打税务来的电话,来咨询的方方面面的原因,律师接案子的时间是赶不上案件更新速度的,所以留给案子工作的时间就很有限。 并且很多案子本身是存在风险的,律师根本没有时间去服务,所以一开始就接案子的律师都是采取分类制,根据服务的“紧急程度”确定接谁的案子。比如是否有委托在刑事案件里的被害人,有合作关系的承办企业老板,有企业法人代表要起诉法院之类,这些案子要有多大风险,律师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维护,案子出现问题,这类律师的“案源”并不多。除了按案件类型划分,还有按人划分,按类型划分后,律师接案子的时候可以很清楚,哪些案子不收费,哪些不需要收费。律师只会接那些“紧急”的案子,这类案子有一个特点,就是如果律师忙不过来,可以先以外包的方式接这些案子,然后律师和当事人在商定律师费用时,可以一致,也可以分。 。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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