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如何处理 |
释义 | 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处理方法如下: 1、审计署大多数的处理仅仅是要求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并没有更多的措施来惩治。这里面或许有其他原因不便多讲,但对其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必须予以查处,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审计就会失去公信力; 2、加强对会议、出国费等方面的审计,与近年来强调严控“三公经费”的背景有关。除了加强预算编制之外,有关方面还应审视规定、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并完善配套制度。比如,在审计署的报告中,部分单位通过“转嫁费用”来控制会议消费被明确点出。一般来讲,“转嫁费用”多是上级部门向下属部门转嫁。因此,应该在财务制度上堵死这个缺口,杜绝其再次出现; 3、这些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已有很大进步,一些问题还在频繁发生,说明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审计公告显示,审计署2012年度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6.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问题金额1957.43万元。审计署是负责审计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国家钱袋的“看门人”,出现这样的问题更不应该。从严格意义上讲,不论是审计署的审计,还是财务制度的设计,都不能仅仅依靠人们的自我道德约束,需要依靠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监管,才能实现审计不出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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