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药集采和国采的区别 |
释义 |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一般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服务的临床使用药品。常规使用及用量较大的药品必须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集采的根本原因是要挖掘药品真实价格,继而形成真实的医保支付标准。国采它的统一性更强。国家集采是不重复的。一个品种被国家集采、到期之后,并不会第二次国家集采,而是改为各省集采。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国家集采是什么意思 国家集采是指: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政府,以巨大的消费者身份出现,向私人垄断企业购买商品和劳务。这是国家通过干预商品流通领域,从而对整个再生产过程进行调节的一种重要方式。 国家集采和订货,往往使私人垄断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其实质是垄断资本家,通过国家政权使国民收人,作有利于自己的再分配的一种手段。 国家集采的内容主要包括:军需品、用于储备的粮食和其他战略原料、用于社会福利及贫困救助的消费品、国家雇用的职员及工人的劳务、军事人员的劳务等。 药品国家集采是什么意思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也简称“国家集采”或者“带量采购”,由国家医保局,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中,遴选品种和原研药,把全国医疗机构零散的采购量集中“打包”,形成规模团购效应,通过国家层面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 在严格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大幅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严格要求药品集采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兼顾价格、理顺渠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原则,使医药集采达到既符合医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又符合实际,达到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服务广大群众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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