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
释义 | 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在于权利性质、权利内容、权利放弃标准和继承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与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的区别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土地使用权更多是从管理的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分析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2、权利内容的不同。 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3、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4、继承方面的区别。 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与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区别: 承包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人民政府应当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对承包方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可见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的不同概念。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个以上发包方对同一块土地向不同的承包方或均要求向同一承包方发包的,显然案件的本质是土地使用权纠纷。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3、提到土地使用权,更多层次是从管理的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体现的多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主要依法调整;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时。 结语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利用的一种特殊形式,与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区别。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而土地使用权更多地从管理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体现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此外,承包经营权的放弃和收回条件较为严格,而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更多涉及土地权属和管理的问题。因此,虽然两者密切相关,但在法律概念和权利性质上存在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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