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信用活动。根据信用原则,一个国家通过发行债券向本国和外国货币持有者借款。因此国家信用是一种国家债务,是指一个国家获得或提供的信用。包括国内信用和国际信用。国内信用是国家作为债务人从国内居民、企业和组织获得的信用。它形成了国家的国内债务。国际信用是一国以债务人身份从外国居民、企业、组织和政府获得的信用。国家信用是一个国家的外债,或者是国家作为债权人向外国政府提供贷款而形成的信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