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能向第三者主张赔偿。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过错方的侵权行为,因此损害赔偿请求权本质上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存在而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目前第三方还没有形成法律概念,但这并不影响无过错方向其索赔的权利。虽然第三方没有被法律禁止,但这种行为侵犯了无过错方维持正常家庭关系的权利,不仅是无过错方,还有其子女和家庭成员。因此如果第三方实施侵权,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的存在与损害事实的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人有过错,那么第三方应该对其不道德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