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在哪儿投诉 |
释义 | 社区对外公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和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姓名,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接待人要热情接待、详细记录投诉事项,及时向上汇报。 一、社区负责人对居民投诉事项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核实相关情况,发现确属社区工作者违规违纪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逐级上报,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社区负责人要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居民,保证其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到上级进行申诉。 派出所办事人员态度恶劣怎么投诉 派出所办事人员态度恶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1、打110投诉。2、打市局电话投诉。3、打市长热线投诉。4、打国家级的公安投诉电话。5、写匿名信去省厅、当地政府、公安局、信访办等,方式很多,以下所例可供参考:(1)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2)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3)向其上级公安关投诉;(4)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进行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怎么投诉社区工作人员 对于社区工作人员的不适当行为应当向街道办投诉,或者也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为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社区工作者投诉处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条 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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