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后包租的买房者有什么风险 |
释义 | 售后包租的买房者的风险有: 1、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 2、是易被不法开发企业利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不正当竞争。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对于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异地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异地买房的风险有: 1.房屋质量的风险,会碰到一些开发商资质低、专业水平不足的情况; 2.房屋产权的风险,对当地某些建筑的情况不了解,使得购房者容易购买存在产权风险的房子; 3.房款的风险,开发商会要求一次性付款,就意味把购房风险转移到个人身上。 买房子不通过中介有什么风险? 买房子不通过中介交易的风险如下: 1、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 2、交易房屋的风险。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3、交易手续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交易合同的风险。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5、产权风险。购买二手房也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局才会合法过户后的产权证。 怎么防范借名买房的风险 防范借名买房的风险的方式是要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最好不要购买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以免发生纠纷,委托律师拟定详细的买房合同,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 买房签订认购合同要注意什么风险 注意下列风险:开发商无预售资格;合同不规范;合同内容中存在不平等条款;合同存在欺诈;交房日期不明确;付款与交房期限不对等。 售后回租法律规定 1、所谓售后返租,也叫售后包租、售后承租,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给购房者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该房的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开发商承诺在购房若干年后给予购房者固定租金,购房者所购房屋由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给另外的公司或个人用于商业经营的一种特殊销售方式。据此,售后返租存在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开发商与小业主之间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二是开发商与小业主之间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三是开发商与经营户之间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 2、关于“售后返租”的法律规定。目前,没有一部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售后返租问题作出专门规定,仅在国家部委的规章中有所体现。 (1)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此条规定是禁止未竣工的商品房售后包租(当时是针对海南房产泡沫作出,禁止以未建成的项目对外许以高回报来销售),但已竣工的商品房显然不在此限。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3、“售后返租”性质界定。售后返租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现房销售的售后返租,另一种是期房销售的售后返租。后一种情况是违规的,前一种是合法的。在合法状态下界定“售后返租”其实就是三种法律关系的叠加,是三种正常的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实践中有的开发商以高回报为诱饵,盲目抬高房价,诱使购房人购买,将“售后返租”演变为变相融资,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因而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相关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