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事实的抗辩权啊 |
释义 | 事实的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债务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类型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法律其他规定。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中的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首先,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然后,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形。只有满足上述限制条件,另一方才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的抗辩权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这使其区别于权利消灭的抗辩。权利消灭的抗辩是因合同履行效力消灭,当事人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抗辩权。比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合同义务全部不能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相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合同的请求,可主张权利消灭的抗辩,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当不可抗力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亦发生权利消灭的抗辩,当事人可以履行能够履行的那一部分。当不可抗力致合同迟延履行时,一般情况下,另一方的履行期限应当顺延(特别是在一方履行是另一方履行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迟延履行一方要求在后履行的一方如期履行时,在后一方拒绝按原期限履行,不属于先履行抗辩权而属于权利消灭的杭辩权。因不可抗力致自己一方履行迟延,合同对另一方履行期限的规定随之失去效力。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是什么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是: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未(提出)履行债务、对待的给付可能履行;先履行抗辩权须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不安抗辩权须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对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合同的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主要是指妨碍他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类型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其他规定。 什么是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合同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履行请求权。一般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其他规定等。 该内容由 李越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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