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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案件审理期限怎么算
释义
    《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结案时间标准
    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如需委托宣判、送达的,委托宣判、送达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受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法定期限内送达。
    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案时间遵守以下规定:
    1、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
    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
    3、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
    4、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5、请示案件的结案时间以批复、复函签发日期为准(参考最高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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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9: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