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根据最新修订的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分割财产首先应该根据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分割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判决。法院应当依法对一方在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利益进行保护。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想要向法院申请撤销分割协议的,法院对此请求应当予以受理。法院经审理没有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驳回申请撤销协议的请求。 一、协议离婚两年是否可不可以起诉 1、 协议离婚两年后,当事人还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必须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不存在其实情形,人民法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后悔约定的条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如下: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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