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付首付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贷也是首付方在婚后清偿的,则房产属于首付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依法不予分割,仍归首付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