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基本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3、人民法院作出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