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执行完毕裁定破产终结,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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